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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幼儿教育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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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iuhaoran
时间:
2018-11-9 09:21
标题:
中国幼儿教育原则
根据中国幼儿教育理论的基本观点,幼儿教育实践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尊重和保护幼儿 人类社会是幼儿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条件。作为人类社会的基本成员,幼儿享有与成人平等的权利。但是,幼儿又是人类社会中特殊的“弱势群体”,他们身心柔弱,缺乏独立生活、独立行使自己权利和保护自己的能力,需要成人对他们的生命与基本权利给予保护与尊重。保障儿童生命、生活的质量,让他们获得充分的、健康的发展,是社会应当承担的基本责任。
儿童保护工作首先是政府行为。中国政府是1989年11月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保障儿童权利的国际性法律文书《儿童权利公约》的缔约国之一。中国政府在10年来制定了多项保护儿童权利的法律,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1996年颁发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在“总则”部分明确规定,尊重、爱护幼儿,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儿童保护工作也是每一个成人,尤其是父母与教师的责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承担着保护子女生命,保障与维护子女生存、发展与受
教育的基本权利的责任。教师肩负着社会的重托和帮助社会实现保障幼儿生存与发展权利的责任。
在教育过程中,保障幼儿基本权利的实现,以对幼儿的尊重为前提。尊重幼儿要求:
尊重幼儿作为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人格尊严,建立平等民主的师生关系与同伴关系,不歧视或忽视任何一个幼儿,不随意处置幼儿或损害幼儿的人格。尊重幼儿作为学习与发展的主体的主体性,鼓励与支持幼儿的主动学习,尊重幼儿的观点与意见,保障幼儿的意见发表权和参与权。③尊重幼儿学习与发展的个别差异,对每个幼儿抱有同等的期望,关注每个幼儿的学习与发展,使每个幼儿在原有的基础上得到应有的充分的发展,切实保障每个幼儿发展权的实现。
和谐发展、全面培养 幼儿教育作为人生早期阶段的教育,应当为人的终身发转奠定良好的、全面的素质基础。中国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使受教育者在德、智、体美各方面得到全面的、和谐的发展,这也是各级各类教育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在幼儿教育的实践中贯彻和谐发展、全面培养的原则,要求在教育过程中要注意使幼儿在各个方面得到发展,不能强调或突出某一方面的发展而忽视与轻视另外一些方面的发展。例如,应当避免把早期教育等同于早期的智力开发,重视幼儿的智力发展而忽视其他方面发展的倾向。
教育影响协调一致 幼儿的身心发展是多方面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社会环境因素是影响幼儿身心发展的重要因素。只有当各种环境因素协调一致,形成促进幼儿发展的合力,才能为幼儿的身心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教育影响协调一致的原则,是指来自于家庭、幼儿园、社区、大众传播媒介等的教育影响都应当互相配合,向幼儿施加正面的、积极的影响,努力消除或减弱不利于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环境因素的影响,共同养育身心健康的儿童。
在幼儿教育实践中,贯彻这一原则要求:
第一, 家庭与幼儿园加强联系,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幼儿的保育与教育工作;
第二,以法治教,与儿童教育工作有关的各种机构、团体要共同遵循有关儿童保护的各种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教育目的与方针,多做对儿童健康成长有利的事情,少做或不做可能对儿童身心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的事情,共同努力,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在活动中教育 活动是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基础与源泉,也是教育的基本途径。幼儿活动的内容与形式丰富多样,游戏是幼儿的基本活动。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使他们不可能像中小学生那样,主要通过课堂教学和书本知识的学习来获得发展。寓教育于幼儿的活动之中,是幼儿教育必须遵循的原则,也是幼儿教育区别于中小学教育的特点。在幼儿教育实践中贯彻这一原则,要求:①在幼儿一日生活的各种活动中对幼儿进行教育。一日生活中的各种活动,包括生活起居活动,都可以使幼儿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和社会适应的各种经验。②重视幼儿的游戏活动。游戏是幼儿的基本活动,是有益于幼儿身心各方面发展、适宜于幼儿身心发展特点的活动。在游戏中,幼儿积极主动地探索周围环境,积极主动地与人交往,形成和发展着各方面的能力。游戏就是幼儿的学习与工作,游戏活动最充分地反映与体现幼儿学习与发展的主体性。游戏也是幼儿的权利。成人应当保证幼儿游戏的机会与时间,为幼儿游戏提供必要的条件,与幼儿共同游戏,在游戏中指导幼儿的学习活动,促进幼儿的身心发展。
教育引导发展教育引导幼儿的发展主要体现在:①教育影响幼儿的发展方向。在教育过程中,幼儿的发展受到教育目的的规范与导引,教育目的可以影响幼儿的发展方向。②教育参与幼儿的发展,可以改善幼儿发展的水平与质量,不断引导幼儿的发展,实现新的发展可能性。教育引导幼儿的发展,要求成人把握教育要求与幼儿已有发展水平之间的适当距离。教育要求过难或过易,都不能够激发与维持幼儿的主动学习,实现教育引导发展的理想。只有当教育要求不脱离幼儿已有的发展水平,但又对幼儿形成适当挑战的情况下,才能使教育真正引导发展。
在幼儿教育实践中贯彻这一原则,首先,要求观察和了解幼儿已有的学习与发展的水平、需要,敏锐地觉察到幼儿正在发生的学习活动和发展的新的可能性,支持与引导幼儿的学习与发展。例如,幼儿发现鱼缸里的水少了,他努力地理解这一现象发生的原因。依靠自己的生活经验和已有的认知结构,他得出了自己的判断:“是鱼把水喝掉了,应该再给它加点水。”幼儿的逻辑是鱼和人一样是活的,有生命的。我喝水,所以鱼也喝水。这种判断虽然用成人的眼光来看,是“天真幼稚”的,不正确的,但是,它反映了幼儿探索和理解周围环境中的事物与现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于这种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成人要尊重与爱护,不能简单地对幼儿说“错了”,直接告诉他,“水不是被鱼喝掉的,是蒸发到空气中去了。”这种简单化的处理会挫伤幼儿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而且幼儿也不能理解“蒸发”的概念。成人应当敏锐的觉察到,这是促进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机会,应当抓住这一机会来进一步支持与促进幼儿的学习与发展。成人可以另外找一个鱼缸来,但不放鱼进去,建议幼儿观察记录两个鱼缸中水位线的变化,帮助和引导幼儿得出新的结论。其次,创设能够激发幼儿主动学习的情境,主动地促进与引导幼儿的学习与发展。例如,幼儿已经知道马与企鹅的生活习性,形成了马跑得快、企鹅摇摇摆摆走的慢的观念。为了帮助幼儿进一步了解动物的习性与它生活环境之间的依存性,教师让幼儿观看马在冰面上行走的录像。幼儿发现原本在草原上飞奔的马仔冰面上走的还不如企鹅快,它跑不起来了。“这是为什么呢?”教师创设的问题情境激发了幼儿探索的兴趣,外部的教育要求转化为幼儿自身学习的需要与求知的欲望。新的问题情境与幼儿已有的知识经验之间形成了差距,为幼儿的学习与发展创造了新的可能性。
关键词:
幼儿教育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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