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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课程评价改革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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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iyongli
时间:
2018-11-10 00:46
标题:
新课程评价改革的方向
摘要; 新课程评价改革将在如下方面进行:强调尊重被评价者的主体性;强调区分日常课程评价与选拔性评价;倡导评价主体、评价内容的多元化和评价标准的差异性;倡导动态的、过程的评价;倡导采用情境化的、真实的评价方式,追求与教学相结合的评价。探讨新课程评价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 新课程;评价改革
长期以来,我国课程评价实践带有鲜明的“技术理性”色彩和管理主义倾向,追求效率和控制,导致课程评价的机械化和非人性化,严重阻碍了素质教育的实施,妨碍了学生与教师自然健康发展。新课程改革将课程评价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将在如下方面改革。
一、强调尊重被评价者的主体性
新课程评价要求尊重被评价者的主体性,致力于对被评价者的理解而不是对被评价者的控制,评价应该成为一个充满人性关怀、充满同情与理解的过程。提高被评价者在评价过程中的参与程度。被评价者可以参与评价标准的确定、评价内容的选择、评价结果的解释,通过参与到评价过程中,被评价者能够更深入地认识自己与评价要求的差异,能够更自觉地去达到评价者的要求。同时,还应该更多地使用自我评价和同伴互评的方式,充分调动被评价者的积极性、主动性。
而传统的对学生、教师的评价采用对课程产品评价的思路,造成许多消极后果。首先,评价者与被评价者形成主体与客体、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评价者成为绝对权威,被评价者作为人的主体性、能动性无法正常表现,容易造成被评价者对评价产生消极抵触或刻意迎合的心理。其次,评价者为了在评价过程中保持所谓客观性极少投入情感,评价者与被评价者之间缺少情感交流和相互理解,评价成为冷漠而令人恐惧或讨厌的事情,非但不能促进被评价者的发展,反而对被评价者特别是儿童的心理造成伤害。再次,采用统一、固定的评价标准,不顾人的智能、个性、情感等的丰富性、变化性,将所有人用同一尺度比较,实际上是对人尊严的漠视,客观上压制了学生个性化成长和教师自主发展。
新课程评价重新审视评价者与被评价者之间的关系,重新思考被评价者在评价活动中的角色和地位。新课程将被评价者看作有主见、有尊严、有感情的独立自由的人,评价者应该尊重每个被评价者独特的精神世界和心灵体验,使课程评价活动成为评价者与被评价者之间平等的交互活动,通过评价活动促进被评价者的自我反思,帮助被评价者自我的成长。评价不应作为控制被评价者精神和行为的手段,而应是探察被评价者在发展过程中的困惑、疑问、欣喜、满足等等生命体验的途径。评价是教育的一种方式,通过评价,评价者理解了被评价者的成功与失败,理解了被评价者的兴奋与焦虑,双方在共情中相互理解,共同为达到教育目标而努力。
被评价者不再被排除在评价过程之外,而是被接纳到评价活动之中,允许被评价者参与评价标准的确定、评价方法的选择、评价信息的取得、评价结果的解释等一系列评价活动,允许被评价者与评价者平等地相互倾听和对话。评价过程将成为被评价者一个宝贵的学习机会,被评价者将通过与评价者的交流更真切地了解自己,对评价的结果也会有更加开放、积极的心态,而评价者也能够在交流中反思评价活动本身的合理性。
二、强调区分日常课程评价与选拔性评价
新课程评价强调要将日常课程评价与选拔性的考试评价区分开,要充分发挥评价的本体性功能,反对以评价的附加性功能取代本体性功能。
学校教育中进行的教学评价实际上具有两类性质不同的功能,一是本体性功能,一是附加性功能。教学评价的本体性功能有三个:一是为学生本人提供自己学习情况的信息,使学生能够有效地掌握学习内容和调整自己的行为,从而主动自觉地去达到教育要求;二是使学生建立自我意识,形成自我概念,提高自我评价能力;三是为教师教学提供诊断、反馈信息,如学生学习困难之所在、学习困难的原因、认知风格、能力水平等等,以便教师调整自己的教学计划和教学行为。
教学评价的附加性功能就是选拔功能。在学生之中进行某种程度的选拔是迫于教育资源、教育机会乃至社会资源的限制而进行的,在古代教育中,选拔的依据是学生的家庭出身,随着社会的进步,选拔的依据变成各种形式的考试,因此教学评价的选拔性功能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人们赋予它的,而并非其与生俱来的功能。可是在我国当前的教育实践中,由于升学与就业的激烈竞争,学校、教师、家长甚至学生自己都只看重选拔性功能,极力追求实现教学评价的选拔性功能。
新课程评价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评价是教育的手段而非目的,因此要在日常学校教育教学中恢复评价所应有的本体性功能,而不应将评价的选拔性功能带进日常评价。
三、倡导评价主体、评价内容的多元化和评价标准的差异性
在人们惯常的思维方式中,评价主体只能是一个领域的权威、一个群体的领导或师长,在传统的课程评价中,教师评价的评价主体只能是校内或校外的领导,学生评价的评价主体只能是教师,这是与对评价本质的理解密切相关的。如果把评价当作一种控制、约束甚至压服被评价者的手段,那么评价主体自然只能是权威、领导或师长;如果把评价当作为被评价者提供反馈、建议、促进其发展的途径,那么多元的评价主体将更有利于提供多角度、多层面的评价信息,更有利于被评价者进步。对于学生评价来说,多元的评价主体包括教师、同学、家长以及学生本人,这些不同的评价主体从各自的角度出发进行的评价对学生的发展有着独特作用。教师的评价体现了教育目标和课程标准对学生发展的要求;家长的评价反映了家庭、社会对下一代成长的期待,往往能提供教师看不到的东西;同学之间的互评使学生通过评价他人反省自己,能够加深对评价标准、评价要求的理解,提高自己;学生的自我评价可以使学生养成自我反思的习惯和提高自我评价的能力。
新课程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就,而且要关注学生作为人的全面成长,评价内容要多元。当前学校中实施的课程评价更多从功利主义的升学目的出发,评价窄化为学科考试,学科考试内容紧紧围绕升学考试目标,而作为学生发展的更为重要的情感、道德、价值观等等却被丢在一旁,很少给予评价。殊不知,教育的目标是培养身心健全的人,学校教育不能造就一批只有知识没有信仰的社会工具或者知识丰富却道德低下、心灵畸形的个性残缺者。新课程评价将抛弃功利主义的评价目的,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目的出发规划评价内容。新课程评价更加关注学生的心灵,关注学生在情感、动机、信念、人生观、价值观、意志品质、生活态度等非智力因素方面的发展,即使在学科评价中也要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方法、认知风格以及情感体验等因素。
新课程改革注意到统一的评价标准不利于不同社会环境中的不同特点的被评价者的发展,提出“评价标准既应注意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的统一要求,也要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对发展的不同需求,为学生、教师和学校有个性、有特色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新课程认为,评价标准应是被评价者的前进目标和发展方向的具体体现,对于不同的被评价者,这个目标和方向应有所不同的,因而评价标准也应有所不同。新课程评价尊重被评价者的差异,通过建立有一定弹性的评价标准为被评价者的个性发展提供空间,不同的评价标准意味着允许不同的被评价者有不同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速度。
四、倡导动态的、过程的评价
新课程评价要改变那种只顾结果不顾过程、只顾目的不顾手段的评价思路,积极倡导动态的、过程的评价,关注被评价者为达到目的所采用的方法和途径,关注被评价者在达到目的的过程中获得了哪些经历和体验。
长期以来在学校教育中占据统治地位的是实证主义的知识观,认为科学知识是正确描述自然界的客观真理,科学进步就是科学知识的不断积累,就是能够越来越广泛和准确地描述自然界。这种知识观导致学校教育常常将学生在知识数量上的积累等同于他们在能力方面的发展,以学生对知识的精确记忆和复现为认知能力发展的有效指标。学校主要评价学生对知识体系和现成结论的记忆情况,而基本不评价学生对知识进行探究的能力;主要评价学生的学习结果,而基本不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不关注学生学习过程中究竟发生过哪些疑惑、怎样解除疑惑、使用怎样的思维策略等方面的问题。
科学在本质上是探索和实践活动的集合,是一项公共事业,后人只有对知识进行不断的质疑才能推动人类认识的进步,学校不仅要将人类已经积累的知识告诉学生,更要鼓励学生大胆怀疑、想象和猜测,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为此,新课程评价不仅要评价学生记住、理解了多少知识,更要评价学生如何获得知识和应用知识,包括学生在学习知识的过程中使用了什么学习方法、采取了何种思维策略、在头脑中发生了什么样的思考过程,对于知识的意义和用途有怎样的理解,等等。
五、倡导采用情境化的、真实的评价方式,追求与教学相结合的评价
情境化的、真实的评价方式具有这样一些特点。它们都与教学相结合而非截然分开,评价时所完成的任务本身是综合的、有教学价值的,学生完成评价任务的过程就是学习过程;反之,教学过程中也经常要求学生完成这种综合性的、有意义的任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就可以观察学生的表现,随时对学生评价。正因为评价与教学融为一体,所以这些评价方法能对教学给予即时的、丰富的反馈信息。第二,这些评价方法都强调评价者(教师)与被评价者(学生)之间的互动,评价者不是像在传统评价方法中那样“袖手旁观”,而要积极地与被评价者交互作用,要成为被评价者完成任务过程中的促进者和帮助者。同时,被评价者也不像在传统评价方法中那样被剥夺了“话语权”,而是可以充分与评价者交流,以积极主动的心态参与到评价活动中。第三,这些评价方法所使用的任务都是较复杂的,需要被评价者运用高级思维才能完成,对这些任务的反应也是开放的,给被评价者展现个人的深入思考和个性提供了很大的空间。第四,使用这些评价方法时,学生的反应方式不仅可以是文字,而且可有很多其他方式,如身体动作、音乐、视觉艺术的方式等等。这样具有不同优势智能的学生都可以采用自己擅长的方式完成任务,对每个学生都比较公平;同时,这些评价方法是基于学生完成任务的表现、过程和产品来对学生进行评价的,因此适合评价那些包含“做和实践”的成分的能力,具有较高的结果效度,弥补了纸笔测验的不足。
综上所述,新一轮课程评价改革在观念上有很多根本性的变化,最突出的是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人的主体性和能动性的人文精神,强调评价要促进人的发展,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允许个性化、多元化,这是与往次课程改革的最大不同。但是,新课程评价仍有值得探讨的问题。
首先,从课程评价模式角度看,新课程评价仍然属于目标评价的模式,学生评价的根本标准是各学科的课程标准,课程标准是教学和考试的主要依据。既然是目标评价模式,它就无法避免这种模式固有的局限。目标评价模式是以课程设计者预定的目标为评价标准的,这样就造成目标本身的价值判断成为一个盲区,目标之外的课程效果也难以进入评价者的视野。
其次,这次新课程评价改革主要关注的是教学评价,而对课程方案本身(如课程标准)的评价却少有涉及,也就更谈不上课程方案评价的变革。课程方案的评价是课程评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对于一场自上而下推广的课程改革来说,新课程方案的评价是保证课程改革成功的重要策略。
第三,新课程改革提及较多的是评价主体、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的多元化,但评价中最为关键的因素――评价标准却基本是一元的,即以课程标准为统一的评价标准。虽然也提到评价标准要为个性化和有特色的发展提供空间,但主要还是指具体的技术层面,而不是指根本性的标准。在惯常的评价观念中,评价标准是对被评价者的刚性约束,是所有被评价者都必须遵守和服从的要求,并且这种要求是唯一的、不可变通的。这种标准一元性的观念反映了传统的封闭僵化的同一性思维,易导致独断与“思想霸权”,压制了人的创造性和想像力。在当今世界格局多极化和价值观念多元化的时代,允许评价标准更加多元、更加适合不同地区、不同文化的人的发展,是我国教育课程未来发展的方向。
第四,新课程评价提出了许多很好的理念,但在具体实施评价时需要注意几个问题。一是新课程倡导给予学生激励性的评价,但这并不是说教师要一味表扬或者仅仅给学生鼓励。从人的心理特点看,单纯的过多的表扬会降低它的激励作用,教师在必要时也应批评学生,只要是善意而中肯的,批评同样能起到激励作用。教师在鼓励肯定学生的优点和进步时还应给予学生具体指导,空洞的鼓励不能代替有效的建议。二是新课程提出不仅要评价学习结果同时要评价学习过程,这个“过程”不应仅仅指外在的看得见的变化过程,也应包括学生头脑内部的思维过程、内心的情感体验过程,后者是看不见的,但对于学生发展却是更本质的过程。对这种内部微观过程的评价十分困难,但这种评价却非常有价值,值得教师去探索。对内部过程的评价可以采用谈话、动态评价、概念图评价等方法。
关键词:
新课程评价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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