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荷花奖”、“桃李杯”、“CCTV电视舞蹈大赛”等舞蹈赛事活动中一批批新作佳品涌现出来。但比起芭蕾舞、现代舞类,近期以来有的少数民族舞蹈创作的情况却不甚理想。有血有肉有艺术水准的精品太少,有的作品动作虽然花样百出,但整个舞蹈却显得苍白无力,甚至把孔雀舞变成了“肚皮舞”、傣族舞变成了佤族舞……这种现象既脱离了民族的生活、失去了民族的特征,又有违民族的审美习惯,长此下去,少数民族舞蹈的前途令人担忧。
表面看来,当前少数民族舞蹈在各地方的大型文艺节目中的数量是很多的,但这些文艺节目大多是当地为了发展旅游事业、扩大知名度,以适应旅游者的口味为主,属于旅游歌舞类别,并不能代表民族舞蹈的繁荣发展。笔者曾在新疆的一个景点看歌舞表演,只见一位维族姑娘露着肚皮,小腹对着观众不停地转动。显然,这不是维族舞蹈美的特征,也不是可爱美丽的维族姑娘的形象。旅游歌舞出现这种情况并不鲜见,也无可厚非,但艺术舞台上也出现这种情形就非常令人担忧。比如最近看到一支傣族(花腰傣支系)女性舞蹈,出现一个突出的舞蹈动作,双脚大八字半蹲,两手臂在肩膀位置平伸,面对观众小腹部前后闪动,这个动作在舞蹈中反复出现,似乎是该舞蹈的主题动作。这个形象与傣族少女含蓄、优美的形象相去甚远,也看不到傣族舞蹈的风格韵味和体态特征,感受不到花腰傣的舞蹈美,最终失去了傣族舞蹈的精髓。
民族舞蹈的精品佳作应该是反映少数民族的精神风貌、思想感情,同时强化和突出该民族舞蹈的风格韵味特征,而绝不是使风格特征淡化、削弱、歪曲以至消失。如果进行创作时,只抓一点外在的元素,忽视各个民族舞蹈自己独有的风格特征及其深邃的内涵,那么舞蹈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依据和价值,更不用说那些歪曲了民族的形象、违背民族的习惯和文化心理的“创作”了。
其实在我国民族舞蹈发展的过程中,产生过许多舞蹈精品,如蒙古族的《鄂尔多斯》、黎族的《三月三》、维族的《摘葡萄》、藏族的《洗衣歌》、朝鲜族的《长鼓舞》、傣族的《孔雀舞》等。这些舞蹈有的是从群众自娱性舞蹈加工改编为舞台艺术节目,有的是从生活中获取素材,根据新的内容进行新的创作。不论是加工改编的还是创作的作品都充满了新意,具有浓烈的生活气息,深刻地反映了这个民族的精神风貌,而极为可贵的是,这些舞台艺术作品更加突出和强化了该民族的舞蹈风格特征。这些舞蹈中创新的舞蹈步伐、舞姿、动作等为该民族和广大群众所接受和认可,成为了该民族舞蹈的一部分,丰富了该民族的舞蹈艺术宝库,并在该民族和全国广大群众中流传。
笔者走访了许多民族舞专家、学者和编导,不少人认为,少数民族舞蹈也需要不断地吸收借鉴,才能促成少数民族舞蹈事业的发展。问题是在吸收借鉴的时候,不能不加分析地全盘接受,不能忘记少数民族舞蹈的“根”,不能丢掉少数民族舞蹈风格韵味这个最根本的元素。而中国有56个民族,各民族的舞蹈都是有根的,那就是有着数千年积淀的民族人文文化底蕴。
要创作出一部好的民族舞蹈作品,涉及对民族舞蹈的认识问题,首先要认识产生这个民族舞蹈的民族,要深入了解这个民族的生活、社会、历史、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地理气候等,要了解这个民族的舞蹈的产生、发展、特征(包括风格特征、体态特征、节奏特征、步伐特征、组合特征、情感表达特征等)及这些特征的形成与变异。一句话,只有了解了这个民族,从民族的生活和舞蹈中提取编舞的素材,并准确地把握它,满腔热诚地去表现它,才能创作出能较深刻地表现这个民族风貌、民族生活、民族精神,同时又具有鲜明的风格韵味特征的舞蹈。
少数民族舞蹈是伴随着各个民族从求生存求发展的历程中走过来的。它在各民族社会中发挥着传授知识、强身健体、道德教化等多种功能的作用,蕴含着地域、历史、宗教、民俗、审美等多元化特征。舞蹈与该民族生活紧密相连,是该民族极为宝贵的财富。
我们应该立即行动起来,通过总结建国以来一些少数民族舞蹈精品佳作的成功经验,找出规律性的东西,按照少数民族舞蹈特有的规律去发展提高,提出一套少数民族舞蹈的编导理论和编舞技法。现在,一批长期深入民族地区、对少数民族舞蹈有较深入研究的老一辈舞蹈家还健在,应该及时对他们的经验进行认真总结,并吸收一些中青年编导的新鲜经验,促进少数民族舞蹈的编导理论及编舞技法的发展,为中国民族舞蹈的发展做一点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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