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幼儿园入园:上海市杨浦区翔殷幼稚园招生信息
2014年上海市杨浦区翔殷幼稚园招生简章
为了应对幼儿入园高峰,今年杨浦区公办幼儿园将继续依据“相对就近划块,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进行入园工作。翔殷幼稚园园招生具体办法通告如下:
一、今年招生地段
佳泰居委(公园2000)——营口路789弄2—81号,营口路625弄1、2号楼
香阁丽园——安波路395弄1—70号
硕和居委——安波路567弄1—33号
梅花居委——翔殷路871弄、 翔殷路873弄1—9号、 翔殷路905号、 翔殷路699弄1—56号、安波路985弄(2干所)1—12号(5干所)15号
兰新居委——翔殷路791弄、 营口路883弄(兰馨苑)1—18号
翔殷路765、767、769、771、773、787、821、823、825、827号、
安波路800弄(锦兰苑)1—5,7—10,12—22号、
浣纱浜:112号、114号、116号
二、招生年龄: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小班适龄幼儿。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对象为持有以下证件的适龄儿童
持有2014年4月29日前入户的本地段常住户籍适龄幼儿(户主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登记对象为持有以下证件的适龄儿童
1、持有2014年4月29日前办理的本地段房产证与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儿童本人)。
2、持有2014年4月29日前办理的本地段经适房产权证明(产权人是父母)、廉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儿童本人)、本区动拆迁安置证明(产权人是父母或儿童本人)的适龄幼儿。
四、报名时间:5月10日(周六)、5月11日(周日)(8:30——16:30)
五、幼儿园报名地点及相关事宜:
必须持以下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携带幼儿前往规定地点办理入园手续。
1、报名地点:-----翔殷幼稚园园,具体地址——安波路789号
2、报名材料:沪籍证或房产证(或经适房产权证明、廉租房租赁证明、本区动拆迁安置证明)、出生证明,并同时递交以上材料的复印件。
六、录取通知发放时间:
6月13日统一发放录取通知,敬请家长留意。
注:1、《杨浦区教育局关于2014年学前教育入园工作实施意见》在杨浦教育网上公示,招生原则和相关要求请家长上网了解。
2、符合公办幼儿园报名条件的,智力中重度残疾、听力残疾和视力残疾等沪籍适龄儿童到鞍山幼稚园(学前特教中心:图门路3号)报名,统筹录取。届时请家长带好由指定医疗部门(上海市儿童医院、新华医院)提供的检测鉴定表。
3、因动迁原因,户口暂未迁入居住地的,依据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租赁房屋地址),统筹安排到对口地段的幼儿园就读。
4、由于各地块新生报名数不确定,录取时有可能全区统筹,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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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市杨浦区翔殷幼稚园招生简章
一、招生地段
黄兴花园(公园3000)双阳北路288弄1—159号、
香阁丽园 安波路395弄1—70号、
佳泰居委(公园2000)营口路789弄2—81号、 营口路625弄1、2号楼、
硕和居委 安波路567弄1—33号
梅花居委 翔殷路871弄、翔殷路873弄1—9号、翔殷路905号、翔殷路699弄1—56号
安波路985弄(2干所)1—12号(5干所)15号
兰新居委 翔殷路791弄、安波路883弄(兰馨苑)1—18号
翔殷路765、767、769、771、773、787、821、823、825、827 号
安波路800弄(锦兰苑)1—5,7—10,12—22号、
浣纱浜:112号、114号、116号
二、招生年龄
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小班适龄幼儿。
三、招生方式
(一)先报名:报名对象为持有以下证件的适龄儿童
1、持有本地段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户主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有效)
2、持有港、澳、台、华侨、外籍的通行证或护照,并有本地段户籍监护人证明的适龄幼儿。
3、父母一方人才引进,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能提供招生地段内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儿童本人)。
报名时间:5月4日(周六)(8:30——4:30)
(二)后登记:登记对象为持有以下证件的适龄儿童
1、持有本地段房产证与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儿童本人)。
2、持有本市户籍、长期居住在本地段直系亲属处的适龄幼儿(含本区动迁安置)。
登记时间:5月5日(周日)(8:30——4:30)
四、报名登记地点及相关事宜
1、报名(登记)地点:翔殷幼稚园总部:安波路789号
2、报名(登记)材料:
报名登记时,家长需提供户籍证或房产证、居住证、出生证明、护照或通行证并同时递交以上材料的复印件。
五、录取通知发放时间:
6月7日统一发放录取通知,敬请家长留意。
除上述对象以外,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杨浦区采用集中登记方式,请相关对象到居住地所在居委会领取《告知单》。(具体登记时间与方式详见告知单)
(1)父母一方一年以上(含一年)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并能提供本区房屋居住证明。
(2)父母一方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有务工证明(一年或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并能提供本区一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以及儿童本人《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注:1、《杨浦区教育局关于2013年学前教育入园工作实施意见》在杨浦教育网上公示,招生原则和相关要求请家长上网了解。
2、聋哑、中重度智力残障幼儿可到杨浦区学前特教中心报名,——(图们路3号,鞍山幼稚园总部;打虎山路幼儿园,四平路1020弄48号)。届时请家长带好由指定医疗部门(上海市儿童医院、新华医院)提供的检测鉴定表。
3、因动迁原因,户口暂未迁入居住地的,依据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租赁房屋地址),统筹安排到对口地段的幼儿园就读。
4、由于各地块新生报名数不确定,录取时全区统筹,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尽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