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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看儿童精神――与孙民从先生商榷 [打印本页]

作者: leiyongli    时间: 2018-12-20 19:21
标题: 我看儿童精神――与孙民从先生商榷
         我很喜欢刘晓东博士(以下简称“刘博”)的文章及文章里所洋溢出的哲学智慧和执著的钻探精神。他对儿童充满人性的研究使得其理论有滋有味,为儿童的教育描绘出一幅灿烂的前景。这一切对我们幼教工作者来说无疑具有很大的振动作用及清明作用。
今年《学前教育研究》前几期的“争鸣”栏目中真正争起来了的便是孙民从(以下简称“孙先生”)与刘博的商榷之文。能看到这种真正的争鸣真是太好了。我仔细拜读了孙先生“也论儿童的精神”一文,他对“儿童精神”这一领域也颇有研究,文笔婉转但又突现了他与刘博在对儿童精神认识方面的本质区别。刘博比较重视精神遗传这一部分,而孙先生则持完全否定的态度。这是他们争辩的焦点。我赞同刘博的观点。理由主要有两大方面:首先,刘博主张精神包括意识和无意识,主张儿童精神的生物方面的成长,是符合现实和逻辑的,这些主张也是以刘博对儿童的深人观察研究为基础的,更何况,国内外不少相关的心理学研究也辅证这种主张。孙先生以一句“精神只能以主观的形式存在于人的大脑中”加以否定,显得缺乏力度。再者,人类科学是不断进步的,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是不断发展的。面对“儿童精神的生物层面的成长”这样一个课题,我们首先应该提醒我们自己注意――我们过去的认识可能有局限,我们对“儿童是什么”可能还没有找到完善的答案,我们过去的理论可能有点过时了。在此,我想说的是:人类已认识到的是存在的,没有认识到的同样也存在着,而且比已经认识到的多得多,以致无穷无尽。我认为不应该否定“儿童精神的生物层面的成长”这一目前虽还未找到强大的理论支撑的东西。如果说“精神成长”、“生物感应”等来自唯心的话,那么否定这些观点的论证同样来自唯心或者认识的局限性。下面,我以孙先生“也论儿童的精神”一文的文式来向孙先生具体讨教,以引幼教同行共思辩。
一、儿童的精神是什么?
对此,刘博有一个主要观点,用孙先生对刘博关于儿童精神的观点的概括;儿童的精神至少有一部分是儿童通过遗传继承而来的,作为潜能的方式存在于个体基因中,这一遗传因素包含了儿童祖先在进化过程中沉积在基因中的“种族经验”或“过去的文明历史”。而且“这种遗传因素不是杂乱无章的仓库,它有一个严格的系列结构。当然,这种严格的系列结构也是潜在的”……这些观点无论来源于黑格尔、弗洛伊德还是荣格的研究,抑或刘博新的理解,都是对人类“生理机能”及其现象的解释,来自于对可视可感的物质及其现象的归纳,并非完全来自于唯心。
对此,孙先生提出了三个问题:儿童的精神是什么?儿童的精神是否有生物性的内容?人类进化过程中祖先的精神(或经验)是否能通过基因实现代际间的传递?然后孙先生又从三个方面来解说人的精神的涵义,并抽象出了精神概念的本质内容:精神是指人的抽象化或浓缩化了的社会意识,相对于社会整体来说,精神是一种和物质实体相对应的、带有价值色彩的思想观念(体系);相对于个体来说,精神是和人的肉体{生物肌体)相对应的一种心理活动的内容,它只能以主观的形式存在于人的大脑中,并在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出来。精神应是人所特有的,无沦是在类的存在中还是在个体的存在中,精神都是人的本质,人的社会本质。
儿童的精神是什么?对此刘博虽没有进行集中而具体的说明,但从刘博的一些主要观点中是可以领悟的。对儿童精神这样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来说,要用一段话来确切地描述对于一个正在研究过程中不断挑战自己又不断追求真实完美的刘博来说恐怕是很难做到的。就如对“教育是什么”很多理论工作者都用几个要素来说明而不是直接用定义说明一样。
刘博在研究精神生物层面的同时并未否定其意识层面,而是循着意识层面这根绳倒着往下“钻”,好比闻到了芳香而寻花朵、寻其花朵里生成花香的基因一样。而孙先生则代表芳香就是芳香、花朵就是花朵这类观点(如果按思想也是一种物质的波的观点,那么这种比喻也不能说不确切),这便不能不显现其局限。
首先,即使从孙先生对“精神”的归纳来看,有一种推理也是可以成立的,而孙先生忽略了它:正因为有抽象化的道德品质,如奉献精神、助人为乐精神、爱国主义精神等人类共有的现象,也就有与生俱来的“集体无意识”,即“原型”的存在,进而,与生俱来的不仅是物质的,还有这种物质所携带的精神密码及其结构序列。当然,这是生物学家和现代意义上的遗传学家借助现有仪器设备所无法捕捉到的。
其次,人的心理活动包括有意、无意两部分已被公认。有意识部分是显现的,属自我和超我层面的,可以与肉体分离的,但如果不与个体(肉体)发生接点或感应,那么,这些意识就不存在,那些记载精神的字符便毫无意义。人的无意识方面则是潜在的、本我层面的,与肉体紧密相联的,也即阀下意识,但可以通过有意识的大世界来帮助成长、过滤、升华为有意识的层面。而孙先生对精神一词抽象后显然有把“无意识”遗漏之嫌,把无意识层面排除在外了,而这方面的意义和作用恐怕犹如海面下的冰山,如果是因其复杂和人类认识上的局限,我们就干脆忽略它,这显然不是明智的做法。
其三,孙先生认为精神是人所特有的。而对“儿童精神”的解说中如果将“儿童”换成“小猫小狗”甚至“小花小草”(现代研究表明,植物也有情感)结果一样成立。因此,我想说,精神并非人所特有。
其四,孙先生有把精神的内涵重点转移和范畴步步缩小之嫌。即使无论是在类的存在中还是在个体的存在中,精神都是人的本质,且可视可感的本质范畴也确是以社会本质占绝对地位,但也不能排除其他本质吧,尤其一个还未发展为社会人的儿童,他们的本质又包含了哪些成分,熟轻熟重呢?如果把人的社会本质暂称为高级本质,其他本质称为低级本质的话,那么,越小的儿童其低级本质必然是占主要地位的,而且是与其生物肌体紧密相联的。饿了就要吃,不管卖火柴的小女孩多么纯洁,但那只背上插着刀叉的烤鹅肯定更吸引人;想要的玩具就会去抢……谁又能说这些简单的“反射式”的现象不是人类幼稚的自然精神现象呢?就是完全社会化的成人对性的需要又有多少成分是先基于繁衍后代的社会性考虑呢?而这类需要是否也是一种不可讳避的精神现象呢?而这样一种精神不是很明显地伴随着生物肌体的成长而成长的吗?再之,即使精神是和人的肉体相对应的一种心理活动,只能以主观的形式存在于人的大脑中,请问以其心理活动的复杂性及其无边无际的庞大性又怎能都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出来呢?恐怕能在社会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心理活动与整个心理活动的比是个无穷小的数字。
因此,刘博对精神实质的主要观点,如:精神是可以遗传并且是可以成长的;精神成长的潜能是人类系统发生的精神在个体基因中的信息规定;儿童的精神是随着基因规定的轨迹而成长的;精神大部分是类的是集体的,仅有极少部分是自己的精神是有潜在的系列的结构等等,是有其合理性的。有研究认为人类共有三种属性:基本人性,即全人类共有的属性;民族性,又称国民性或众趋人格体系;个人性格。这也从一个侧面证明精神的类及集体性。这种“类精神”是人类人性中具有极强生命力的经验部分。至于精神成长的潜在基因规定性即潜在的序列结构只能说明人类具有按这种序列发展的可能性以及发展的大致趋势以及绝大部分的不可逾越性。但也正因为精神成长不仅仅依赖于身体而且更依赖于外部的社会性的有效刺激以及个体在与周围环境互动过程中的精神复苏以及新经验的不断积累等原因,使得我们人类的精神在通向类精神的同时又兼具个体精神的独特性乃至各种变异等异彩纷呈现象。
二、儿童精神的内容来源
刘博认为:儿童精神的内容来源至少有一部分是来自于遗传,而孙先生认为完全来自于后天获得的经验。
孙先生认为:经验不仅人有,动物也有,又认为经验从本质上是一种个体主观的意识,不可从遗传获得。而这些用来批驳刘博观点的观点同样“证据不足”:
1.经验不仅人有,动物也有,而对经验的解释仅局限于后天经验,那么一些先天的吸吮现象、先天的高空恐惧感、先天的性经验等又该称作什么呢?如果说这是条件反射现象的话,那么这“条件反射”现象又有谁能否定它不是来自于先辈一代代的类经验遗传呢?
2.脑研究认为:人脑表层的脑沟越复杂、深刻,其智能就越高。而脑沟回路的复杂深浅固然与外界不断的刺激有关,恐怕与生物遗传更有关。这就为遗传获得相同经验提供了可能性。为什么同样的教育环境各人都有不同的长进呢?其中是否有经验遗传层面的优势与缺陷呢?又为什么人人都会有一种似曾相识、似故地重游、本来如此等等奇妙的感觉(排除曾有过这种经验的可能性)以及常有所谓的第六感觉呢?
3.遗传学家杜比林的研究也并不能否定先天经验。首先是对脱氧核糖核酸分子中只记录一种密码及其作用的论断充其量是对迄今为止的研究成果的总结,只能说明我们目前只认识到了一种密码而已;再者,认为这种密码对意识和个性特征的内容不起决定性的影响,则说明杜比林也承认遗传会起一定的影响,因此得出的“种系经验”无法被直接刻写进人类个体的遗传基因的论断也显得“虚弱”。更何况没有人认为经验可以被直接“刻写”也绝非“刻写”那么简单。尤其是孙先生一文的最后一段谈到“今天的科学仍无法对人的无意识现象作出令人信服的说明”,又认为儿童的精神活动中肯定有无意识的过程和内容,那么又怎可以断然认为“经验是不可遗传的”?这是否给人一种自相矛盾之嫌呢?
综上所述,笔者对刘博观点的理解是:
1.首先肯定精神有其类遗传性,且具有内在发展的规定性,即有伴随着生理的正常成长而成长的可能性,也即如果在特定的典型的条件之下,有可能会有类经验的类似复演的可能性。但一般情况下,这种类经验是“沉睡不醒”的。如果将无意识现象归人类经验的简单复演的话,那也仅仅是冰山一角,偶尔显露。
2.精神是可以彰显的,可以以观念、意识的形式存在,这也是人类比较容易研究的范畴。而要使那些生物层面的精神彰显出来,就必须要去有效地激活它。人类生产力、整个文化的发展结果并非简单地集中在社会意识和个体意识中,它们是人类精神成长及其蜕变的“激活因子”,能唤醒生物层面的精神意识,并将其升华直至可以“剥离”,变成超生物我对“超生物”一词的理解是(意识)脱离(身体)生物而存在。与刘博对此词理解有别的存在,而这些现象又大量表现为意识层面的东西,并可以反作用于我们的生物体,指导、培养乃至重塑生物体。甚至有学者认为:人人都具有“神性”,不是常有某种精神导致有机体的某种奇迹(如“爱的姿势”等)吗?在这样的被不断激活又不断反作用于有机体的过程中,类经验得到不断成长、复苏又不断发展变化,个体经验得到不断丰富、积累。
人之所以伟大,恐怕不仅仅是因为有机体所携带的复杂的遗传基因(特别是精神层面的),更重要的是能相互激活、相互作用,还能引领我们的生物体以及精神体的优良进化。
3.精神的成长与发展是有一定的规律的。年龄越小对生物层面的精神依赖性越强,年龄越大,独立性就越强。如果把生物层面的精神基因比作“火神”,那么在幼儿期教育的主要职责是保护这些“火种”能健康成长,这样我们才可以在将来收获由激活因子点燃火种后的“繁花”以及繁花之中的再生、再再生的繁花。
三、遗传因素在儿童精神发展中的作用
遗传因素是什么?它包含什么?孙先生肯定仅指生理肌体部分。既然如此,那为什么当儿童的生理发育特别是脑组织的发育接近于成人时却不能在精神上很快获得接近成人的经验呢?而制约有机体吸收、发展、创新社会化知识的因素很可能就是“精神的生物层面的发育”。尽管人从受精卵起就包含了人所具有的全部潜在能力,但所有的潜在能力也如“受精卵”一样幼小脆弱,需要成长、需要“优良发育”。受精卵可以直接从物质中吸取养料按一般规律成长,精神基因则不仅仅依赖有机体的成长而成长,还需要有机体之外的整个世界的作用,即要与周围的一切因素产生“有效互动”,才能得以“神物共荣”。再之,孙先生认为“儿童遗传了人的向文化和意识开放的基因”中的遗传基因也恐怕已不仅仅是指生理遗传基因了吧。
另外,孙先生认为,精神的发展有顺序性、规律性,并认为是遗传基因发挥了相当的作用,而又无解释遗传基因的成长密码与精神发展之间的联系到底是什么。读者无疑感觉到了孙先生这“遗传基因”中又包含了一种与精神发展有很大关联的却又无法表述清楚的神秘力量。按目前人类还无法揭开这个谜的认识的局限性,试想刘博理解的生物层面的精神基因又有什么不对呢?
刘博在探索儿童精神生物层面的同时,从未否认人类精神的意识层面,更没有否定外部的力量对精神成长的重要性。刘博旨在告诉我们儿童工作者要了解真实的儿童、尊重真实的规律,调整外部的力量,追求真实而且卓有成效的教育。


          关键词:儿童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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