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 一、培养目标培养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复合型高层次学前教育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强烈的事业心,立志为国家和民族的教育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2.掌握系统的学前教育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掌握学科发展的前沿信息;具有较强的从事学前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的能力; 3.具有使用第一外国语进行国际交流的能力,能够熟练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文献,并具有初步撰写外文科研论文的能力。 4.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研究方向1.学前教育学原理 2.学前儿童心理发展与教育 3.幼儿园课程 4.幼儿园艺术教育 三、修业年限硕士生修业年限为2-3年。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其中同等学力、跨专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修业年限为3年。 四、毕业学分和授予的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0学分,其中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和发展方向课的学分不少于20学分。硕士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准予毕业;硕士研究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标准,通过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学硕士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