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资格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二)示范性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含职业学校幼教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有五年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经历,并具有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
其他幼儿园园长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合职业学校幼教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或高中毕业并获得幼儿园教师专业考试合格证书,有一定幼儿教育工作经历,并具有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
(三)获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岗位要求 1、正确领会和掌握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基本精神,熟悉幼儿教育法规和规章,坚持依法办园。 2、有一定的幼儿卫生、心理和教育的基本理论,了解和掌握幼儿身心发展和教育的基本规律,有正确的教育观念。正确掌握国家幼儿园课程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并能组织实施。
3、有幼儿园科学管理的基本知识。 能力要求 1、能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结合本园实际制订本园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有管理和指导保教工作的能力、能组织管理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指导教师制订适合幼儿发展水平的教育计划;正确评析保育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有效的教研工作,帮助保教人员提高业务水平,改进保教工作。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善于依靠和动员家长、社区等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和支持幼儿园建设。
4、有一定的撰写文稿和口语表达能力、能拟定工作计划,撰写工作经验和研究报告,并指导教师撰写文稿。 申请认定幼儿园园长证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含职业学校幼教专业)毕业及其大专以上学历,有五年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经历,并具有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北京地区参考机构:北京幼师、北京宏博幼师 (1)幼儿园环境创设。 (2)幼儿园管理。 (3)幼儿园教育动态。 (4)事故防范与处理。 (5)人类教育发展的历史困境与学前教育使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