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婴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初中毕业,经本职业育婴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2年以上。 育婴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医疗、护理、幼教)中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育婴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医疗、护理、幼教)大专以上学历,经本职业育婴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从事幼儿园、早期教育机构等或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育婴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4) 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育婴师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医疗、护理、幼教)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育婴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医疗、护理、幼教)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育婴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育婴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6)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