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塔幼儿园创建于1979年,2001年9月拓展为二个园区(总部和低幼部)。是松江区一所托幼一体的示范幼儿园,也是区实施《幼儿园工作规程》、“二期课改”和“03”教养方案”的基地园。曾殊荣上海市农口系统文明单位、市心理健康先进集体、市“十五”家庭教育实验基地、市推进学习型家庭教育实验基地、区2——3岁婴幼儿教育实验基地、区教科研先进集体、区“INTEL未来教育”项目先进单位、区2004年度师资队伍建设先进集体、区“优秀教研组”等称号。 幼儿园本着“以人为本、以可持续发展为本”的办园理念,以“出人才、响声誉,构建具有‘欢乐教育’特色的托幼一体的区级示范幼儿园”为办园宗旨,确立“致力于为幼儿健康成长、一生发展奠定基础”的教育信念,坚持“全面发展,办出特色”的办园方向,立足“发展”与“提高”,开拓创建幼儿园特色园本课程,以“欢乐教育”为课程基础,以素质教育的启蒙为核心,突出课程的有效整合、师生共建与教育个别化的时代要求,以科学的发展观和全新的课程观统领学校一切工作,不断将新的教育理念转化为教育实践。在园本课程发展轨迹的基础上,在课程园本化全程中的不断学习与研究、实践与创新基础上,使我“欢乐教育”的园本课程逐步形成,为我园构建一个具有情感性、启蒙性、整合性、开放性特征的“欢乐教育”课程体系的目标而坚持不懈、自主创新、携手奋进。 目前,幼儿园正处于“欢乐教育”课程园本化的始起发展阶段,经三年来课程园本化的研发、实践与探索,阶段性的研究价值颇见成效。欢乐教育课程促进每一个幼儿身体健康、情感态度、行为习惯、认知能力、经验智慧、求知探究、自主自信、社会化等方面获得和谐发展。让“欢乐”陪伴孩子健康成长,从而为幼儿后续的个性、人格、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013年上海市松江区方塔幼儿园招生信息:
一、招生条件
出生于2009.9.1—2010.8.31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本学区区域内小班年龄段适龄幼儿:
1、本区户籍,且随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常住于本学区区域内。
如居住地的房产所有权为直系亲属的(仅限祖父母),户口本上须祖孙三代户籍在一起。
2、非本区户籍,且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人才引进类《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内/在松办证)、常住于本学区区域内。
3、非本区户籍,且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购房于本区学区区域内。
二、招生范围:
方塔幼儿园招生范围按下列条件依次满足:
(1)持有本区四所街道户籍且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购房于本学区区域内的适龄幼儿。
(2)持有本市而非本区四所街道户籍且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购房于本学区区域内的适龄幼儿。
(3)持有非本市户籍且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购房于本学区区域内的适龄幼儿。
备注:
(1)招生范围以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在本学区持有的产权房地址为准;幼儿的户籍原则上须跟随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户籍迁移、购房、动迁以及其他各类有效证明或证件的办理截止期原则上为2013年4月30日。
(2)智力、听力等有障碍且需接受特殊教育的适龄幼儿,可到松江区辅读学校咨询或登记。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可享受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同等待遇:①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人才引进类《上海市居住证》;②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上海市蓝印户籍。
(4) 现役军官、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需在松入园的,参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5)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已在松江辖区内购房并愿意入相关区域公办园的港、澳、台地区及外籍人士子女,参照非本市户籍幼儿及本市有关规定相对就近安排入园。
三、招生方式
1、招生流程
网上申请—政策研定—公示宣传—信息确认—分层协调—学区公告—入园通知—接访答疑
2、日程安排
(1)2013年 5月11日、12日:居住于方东、方西、南门、平桥(除森活)的适龄幼儿,家长务必在这两天时间内来方塔幼儿园总部进行信息确认与材料审核。
(2)2013年5月30日起:公告小班学区范围 (公告一周,详见松江教育信息网及各园网站) 。
(3)2013年6月8日:发放入园通知书。(地点:方塔幼儿园总部)
3、入园申请与信息确认
(1)入园申请方式:网上申请后必须到方塔幼儿园确认,与现场补申请相结合。
(2)信息确认方法:
①符合2013年松江区方塔幼儿园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家长可在规定时段内登录松江教育信息网“家长频道”进行网上申请,并于2013年5月11-12日到方塔幼儿园总部进行信息确认与材料审核;未在网上申请的本学区适龄幼儿家长须于2013年5月11-12日到方塔幼儿园总部办理现场补申请与材料审核。
②入园信息以现场确认的为准,家长须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与唯一性;凡虚假与重复确认的信息将视作无效。
(3)信息确认时所需材料(证件均需原件):
①《2013年松江区学前教育阶段新生入园申请信息确认表》(网报的务必打印后带来;未网报的可于现场补申请时手工填写)。
②适龄幼儿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卡、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的房产证(本学区范围内)。
③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除①②中所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的各类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人才引进类居住证另需提供领证副联)、上海社保缴费记录(一年或以上)等。
④港、澳、台地区及外籍人士的子女,除①②中所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的出入境证明、在松任职或就业证明、在松一年或以上居留许可证明等。
⑤动迁户另需提供动迁单位证明和房产证原件。
幼小班保育教育费 225元/月
中大班保育教育费 200元/月
餐费6元/每餐
点心费3元/每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