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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察法在早期教育研究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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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11-2 11:03: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众多教育研究方法中,观察法是最受早期教育研究者推崇的方法之一。它不需要幼儿作出超出自身水平的反应,可以直接了解并客观记录幼儿的行为,可以有效地捕捉儿童发展中的过程以及与环境的互动关系,而且,一定程度上幼儿还可以不受观察者在场的影响,得到的数据真实自然。因此,观察法最适合幼儿,是幼教科研的最基本方法。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什么是观察法以及教师在早期教育研究中怎样运用观察法。在阅读完本章后,你需要掌握的有:什么是观察法?观察法有哪些类型?如何实施观察法?怎么给观察的内容下操作性定义?

    一、观察法

    (一)定义

    观察法是指研究者凭借自身的感官或借助于一定的科学仪器,有目的、有计划地对观察对象的自然活动状态进行系统、深入地观察,以获得评价对象客观资料的方法。作为一门科学研究方法的观察,不同于我们日常所理解的观察,它具备以下特征:

    1.客观性。将观察对象置于自然状态下,不去干涉观察对象的日常行为表现。

    2.目的性。科学观察具有明确的观察任务与目的。观察什么?如何观察?如何分析总结?研究者应当心中有数。

    3.计划性。研究者对于观察的内容、时间、场景以及反映状况要有明确的规定,并按照要求去实施。

    4.系统性。有系统的观察和记录是观察法的基本要求。

    5.可验证性。对研究对象的自然生活状态进行研究,是真实可信的,经得起重复观察验证。

    6.专业性。科学的观察法要求观察人员要受到一定的专业训练。

    观察法的优点是简便易行、所获资料可靠程度较高,并且不影响观察对象的正常活动状态。观察法的不足是观察的样本数小(样本容量小),观察所获得的材料不够系统和普遍,不易排除偶然因素影响等。因此,在搜集教育评价信息时,观察法要与其他方法结合起来运用。

    (二)观察的种类

    根据划分标准的不同,观察可以分为:

    1、直接观察和间接观察
      根据观察时研究者是否借助于仪器,可分为直接观察和间接观察。直接观察是指不借助仪器,靠自身眼、耳等感觉器官去直接感知观察对象,从而获取感性材料的方法;间接观察是指借助于各种仪器来进行观察,获得感性材料的方法。

    2、参与性观察和非参与性观察
      根据评价者是否直接参与观察对象的活动可分为参与性观察和非参与性观察。参与性观察是参与到观察对象的活动之中进行观察的方法;非参与性观察是不介入评价对象的活动,评价者作为一个旁观者置身于他所观察的情境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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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上图中,研究者通过单面玻璃可以观察到儿童不受影响或干扰的行为,就是我们所说的非参与性观察。
    3、全面观察与抽样观察
      按观察的范围可分为全面观察与抽样观察。全面观察是把观察对象当作一个整体,对其构成的要素、结构功能及发展过程中发生和出现的各种现象进行系统全面的观察和记录;抽样观察是按照随机抽样的基本原则,从观察对象的场景、时间、人物、活动等中科学地抽取部分样本进行观察研究,取得代表总体的资料。
    4、有结构观察和无结构观察
      根据观察实施的方式可分为有结构观察和无结构观察。有结构观察法是有明确的评价目标、对象和范围,有详细的观察计划、步骤和设计,在观察时基本上按照设计的步骤进行。
      无结构观察是对研究问题的范围目标取弹性态度,观察内容项目与观察步骤不预先确定,也无具备记录要求的非控制性观察。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分类是相对的,各种观察之间相互交叉、相互渗透、相互补充,单独运用某种观察都有其局限性,因此,在实际观察时,应综合运用各种方法,才能获取最有价值的资料。
    (三)常用观察法
    在介绍观察法时,还有另外一种分类方法,那就是根据观察记录的方式以及对所观察行为的选择控制程度进行分类,它可以分为:叙述性观察法、取样观察法以及观察评定法。
    1、叙述性观察法
    叙述性观察法也称描述性观察法,它是随行为或事件的发生,自然地将它再现出来,观察者详细地做观察记录,然后对资料加以分类并进行分析研究的一种方法。它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日记描述法、轶事记录法、连续记录法。
    (1)日记描述法
    日记描述法是一种记录连续变化、新的发展或新的行为的观察方法。它是一种纵向记录,通常在一较长的时间阶段中重复观察同一被试或同一组被试。如瑞士教育家裴斯塔洛齐1774年著的《一个父亲的日记》, 我国儿童心理学家陈鹤琴所著《儿童心理之研究》,都是根据长时期对幼儿进行观察通过记录日记获得资料而写成的。
    普莱尔用日记描述法仔细地观察记录了新生儿的吸吮反射现象,他是最先观察到这一无条件反射现象的心理学家。下面是他记录细节的某一段:
    1872年9月,这个小婴儿的头出现后的3分钟,他的嘴一张一开发出微弱的哭声,我触摸他的舌头,用手指在他的舌头上滑动着,这孩子立即不哭了,开始用力地吸吮着我的手指。
    日记描述法要求记录者客观真实地记载所观察到的事实与细节,避免主观臆断的内容。它记录简便,可以全面详尽地了解儿童各方面的发展,通过长期不间断的记录,掌握儿童的心理发展过程,并把儿童的发展置于真实生活的情景中加以考察。但是,日记描述法也存在一些缺点,如研究对象缺乏代表性,观察易带主观倾向性;观察的案例有限,较难概括出一般;而且日记法需长期持续记录,比较费时费力,难以坚持。
    (2)轶事记录法
    轶事记录法与日记法同是描述性的,但它不像日记法那样连续记载儿童的新行为的发生发展,而是着重随时随地记录某种有价值的行为及研究者感兴趣的事例。轶事记录法不受时间限制,不需要特殊的情境,不需要特殊的步骤。这种方法无一定框架,简单易行。
    有一次,我到南京去,在火车上一个母亲,带了两个小孩子,一个大的,大约4岁,一个小的,大约2岁。小的抱在手里,大的坐在椅子上。母亲叫大的坐好不准动,大的坐了一会儿就吵起来,他要弟弟的摇铃,母亲不给他,他就哭了!母亲叫他不要哭,对他说:“你做哥哥,年纪大了,还要哭吗?不许哭!不许哭!”不过他还是哭,还是吵。后来母亲打了他几下,他哭得更加厉害。那时我想这样小的孩子,哪里可以像成人一样坐得牢,他应当有东西玩玩,有图画看看,有事情做做,就不会厌倦了。他哭了好久,那母亲另外买了一个摇铃给他,他一拿到之后,揩揩眼泪,就笑嘻嘻的玩了。
    以上是陈鹤琴老师的一篇轶事记录,通过观察,我们得出家长不要把孩子当成人看待,而且要善于做生活中的有心人,善于观察记录,勤于思考儿童身上发生的有意义、有价值的行为。
    (3)连续记录法
    连续记录法是在一定的时间范围或阶段内,如半小时、一小时、几小时,甚至半天活一天等,做连续不断察记录。观察者要按照自然发生的顺序详尽描述儿童的行为。一般情况下,观察者不介入当时的情景和被观察的行为中。
    小尊尼的一百四十四小时
    ――李维榕《家庭故事》
    以布比(John Bowlby)为首的英国派心理学,专门研究孩子与父母间的归属关系,建立了一套归属理论(Attachment Theory)。布比认为,每个孩子在成长中,都要忍受被父母遗弃的感觉。他用录像机跟随幼儿的身体语言及面部表情,详细记载他们与父母间相依的连带关系。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小尊尼的录像资料。尊尼不够两岁,他的母亲入医院生孩子,把尊尼送到托儿所居住,布比派助手录下尊尼在托儿所一周的过程。
    第一天,尊尼在陌生环境中的恐俱及失落,对其他孩子的侵略完全没有抵抗。他的一双大眼睛满是彷徨,四处找寻父母的影踪。
    第二天,他父亲来看他,小尊尼兴奋得不得了,父亲离去后,尊尼望着大门不肯走开。
    第三天,父亲没有来,尊尼蹲在门前伤心极了,他哭了很久,哭倦了,走去靠在托儿所保姆脚下,自已找寻安慰。
    第四天,父亲来了,尊尼不肯前去迎接他,父亲带给他礼物,他也推开,自已抱着小熊猫,伤心地躲在一角吮手指,对父亲作消极的控诉。
    第五、六天,他开始适应托儿所的环境,紧随着托儿所保姆,生怕这位刚熟识的新妈妈也会离他而去。
    尊尼的无助,及对父母的绝望,引起看过这纪录片的观众无限愤怒,有人甚至责怪布比,为什么见到孩子这样受苦都不加援手,只顾做他那没有“人性”的实验。事实上,如果没有布比的研究,很多人都不知道孩子的感觉有多敏锐,也不曾知道,人的一生,由孩童开始,就要接受一顶又一顶的失落:失落稳坐母胎中安全感、失落父母的全部关注、失落….
    2、取样观察法
    取样法不同于描述性方法,它不是详细地描述行为或事件。取样法的特点是对观察的行为或事件进行分类,把复杂的事件或行为转化为可以数量化或可限制的材料来进行记录。常见取样观察有时间取样观察和事件取样观察。
    (1)时间取样观察
    专门观察记录在特定时间内发生的特定行为在一个特定的较短的是阶段内,选择一定的行为事件样例或样本进行观察,将儿童在每个时间段内的行为事件看作是他们通常行为的代表。所观察的行为是儿童经常表现出来的外显的行为,频率较高,一般不低于每15分钟1次。如观察学生课堂注意力分散的表现。把上课时间40分钟划分为8段,即每一段5分钟,记录每一段时间内学生注意分散的表现(东张西望、搞东西、小声讲话、未注意该注意的内容等等)。
    在运用时间取样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明确观察目的,制定观察计划。
    ●确定观察目标行为的操作定义,操作定义就是把必须观察或测定的行为或活动给予详尽的说明、规定,确定一个行为或现象测量与观察记录的客观标准,即观测指标。便于观察、便于记录、便于重复验证。如对儿童注意力分散的操作定义,可以描述为手脚的小动作、视线指向不应该看的地方、说话或者面部表情呆滞。
    ●注意时间取样法的适用性。
    ●设计和编制一个适用的记录表格。
    时间取样观察省时省力,能够在自然真实的情况下得到量化资料,但是它仅适用与经常发生的行为与事件,且不能确定行为发生的背景与行为间的联系,属于封闭式的观察。
    (2)事件取样观察
    事件取样观察与时间取样观察不同的是,不是测量限定时间单位中的行为表现,而是等待所要观察的事件发生并记录下来。
    要使用好事件观察取样,需要确定好要研究的行为与事件,确定其操作定义,了解这类行为或事件的一般状况,以便在最有利和适当的时机和场合进行观察,确定所需要记录的资料类型与记录方式。
    事件取样观察保留了时间发生的背景,收集资料所用的时间比较经济,可用于研究比较广泛的行为事件;但主要收集定性的资料,不利于进行定量化统计分析,对目标行为的观察记录比较片面。
    3、评定观察法
    评定观察法也称为等级量表法,指观察者根据预定标准、不仅要观察行为,同时要对观察的行为作出评价。即评定观察法是根据知觉的印象很快地概括出行为程度差别的一种简易方法。
    (1)数字等级法
    某一个数字代表某一种行为的程度,观察者对被评价的行为选定最适合的数字。例如,观察儿童的课堂表现,用“1”表示“明显的破坏活动”,用“2”表示“注意不集中,没有明显的破坏”……一般分为5个等级,观察儿童后,确定一个数字,即给儿童定下一等级。研究者可在规定日子内,对儿童进行多次观察,然后求出观察每个儿童的平均数。
    (2)图表评价法
    图表评价法不是用数字代表某种行为,而是让观察者沿着一条看得见的量表(横轴或竖轴)从高到低迅速地作出评价记录。
    例如,请根据幼儿行为,在直线所标示的类型划分上,选择适当的评价,并用√表示。
    A.发起活动: 总是 常常 一般 较少 从不
    B.分享物品: 总是 常常 一般 较少 从不
    评定观察法量表比较容易编制和使用,便于收集资料。但依靠判断记录行为表现,主观性较高,量表的设计往往带有不稳定的、模糊的特点。因此,在运用评定观察法的时候,评定幼儿的等级尽可能清晰具体,评定量表尽可能科学,在进行评价时避免主观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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