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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议《纲要》中的“共同体”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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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11-10 20:53: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多次提到通过教师和幼儿的“共同生活”、“共同活动”来形成探究合作式的师幼互动共同体,促进教师和幼儿的共同成长。《纲要》中的“共同体”思想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建构幼儿共同体。幼儿共同体是幼儿在日常的生活和活动中,通过彼此的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一种具有共同目标、共同行为准则的同伴群体。对于幼儿来说,共同体内由于相同的儿童文化和游戏精神使得其影响超越了教师、家庭、社区等任何一个方面。然而一段时期来我们对传统教育的利弊进行反思,又不自觉地走入了另外一个极端,即过于重视儿童个性的张扬,忽略了儿童的共同体建设,剥夺作为儿童共同体中的每一个极富个人特色的儿童相互学习、相互影响的机会。而且由于独生子女式的家庭生活环境、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使得儿童被局限在狭小的个人生活空间,根少享有和同伴相互交流、相互分享的机会,这在一定程度上1肖解了儿童原本在自然的生活中自发形成的共同体。因此,成人不仅要精心维护儿童之间自发形成的共同体,而且要有意识地使这种共同体超越小群体、超越班级、超越时间的限制,形成真正瑞吉欧意义上的“我就是我们”的信念。
    二是形成教师共同体。社会越来越趋向于合作,单个人的智慧毕竟有限,每个个体又都有其优势和弱势,只有加强了教师共同体的建设,努力促使教师之间的优势互补、相互融合,才能形成一股教育的合力。此外在对幼儿的实际教育过程中,一个教师单独面对几十位幼儿也往往会顾此失彼,处于一种孤军奋战状态,通过教师之间的协同合作,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缓教师的心理压力,充分发挥自身的教育潜能。特别是若能经常性地进行诸如教师之间“互惠式”的讨论,使教师的各种个性化思想在坦诚氛围内进行交流、碰撞,便会生发出一些新思想的火花,真正解决工作的具体问题,促使一种相互合作、相互激励、相互反思的教师群体的形成。
    三是建立师幼共同体。通读《纲要》可以领略到,无论是在总则、教育内容与要求、组织与实施还是评价部分,字里行间都折射出一种富于人文色彩和平等精神的新型的师幼关系。要建立这样一种师幼共同体,必须澄清两种错误观点:一是俯视儿童的观点,即认为儿童还很小、还很不成熟,有着这样那样的缺陷;一是仰视儿童的观点,即认为儿童是成人世俗世界所难以企及的纯真灵性的化身,对儿童产生一种崇拜心理。只有用平视的视角去看待儿童,欣赏儿童、理解儿童才能从真正意义上建立起一种合作探究式的师幼共同体,并在这种共同体的形成过程中促成教师和幼儿的共同成长。
    《纲要》指出:“幼儿同伴群体及幼儿园教师群体是宝贵的教育资源,应充分发挥这一方面的资源的作用。”如何去落实《纲要》精神?借鉴瑞吉欧学校的这一方面的宝贵经验,那就是: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幼儿、幼儿与幼儿之间强化合作意识,通力协作,营造一个充满生命关怀的融洽的教育生态环境。


              关键词: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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