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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发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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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12-20 19:14: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发展权(Development Rights)是指儿童拥有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在国际《儿童权利公约》里,发展权利主要指信息权、受教育权、娱乐权、文化与社会生活的参与权、思想和宗教自由、个性发展权等。其主旨是要保证儿童在身体、智力、精神、道德、个性和社会性等诸方面均得到充分的发展。
    ●儿童享有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接近有利于其身心健康的信息的权利(第17条)。
    ●儿童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目的应该是最充分地发展儿童的个性、才智和身心能力,培养对人权、基本自由、本土文化、各国文化、男女平等、自然环境等方面的尊重(第28条、第29条)。
    ●儿童享有娱乐、休闲的权利(第31条)。
    ●儿童享有自由参加文化生活和艺术活动的权利(第31条)。
    ●儿童享有思想、信仰、宗教自由的权利(第14条)。
    在发展权里,我们要特别提到信息权、受教育权和娱乐权。儿童有权使用大众传播媒介,以获得有益其身心健康的信息和资料。
    《儿童权利公约》第17条指出,缔约国“应确保儿童能够从不同的国家和国际渠道获得信息和资料……”,应鼓励大众传播媒介“传播在社会和文化方面有益于儿童的信息和资料”,鼓励“儿童读物的制作和发行”以及鼓励大众传播媒介要“特别注意属于少数群体或土著居民的儿童在语言方面的需要”等。对我国来说,第17条有三点重要意义:第一,要确保儿童能从不同的渠道如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获得信息和资料;第二,要关注少数群体(如少数民族儿童、盲童、聋哑儿童等)中儿童的媒介接触机会。第三,强调儿童有权利获得“有益于儿童”的信息,即有益于儿童个性、才智和身心能力发展的信息。这些信息源于儿童身心发展的需要,而我们应该努力满足儿童的这种需要。
    应该指出,我国政府及各级组织、社会团体等一直关注儿童媒介的发展,并对儿童媒介发展采取了鼓励和重点扶持的政策。如1995年在中央电视台开播儿童频道,1996年扶植中国儿童动画出版工程(5155工程),以及90年代以来的广电部文化扶贫工程等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媒介的普及,提高了儿童媒介的接触率。
    但是,在儿童接近媒介和知晓有益信息方面,仍然存在着较严重问题:其一,由于我国儿童人口数量巨大,儿童占有媒介的人均数量较低,儿童媒介普及远未达到理想的目标。其二,农村贫困地区儿童媒介资源严重不足。我国儿童媒介主要分布在经济文化较发达的华北、华东和中南地区的大、中城市,占儿童总数的84%的农村儿童较少有机会享有这些资源。其三,儿童媒介产品的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儿童媒介自制精品(原创作品)较少,部分节目或印刷媒介的内容存在着严重的成人化倾向,影响了儿童的媒介接触。其四,目前还未出现对我国儿童媒介信息的定量内容分析,但就笔者所接触的主要儿童媒介来看,除环境保护外,其内容多偏重于一般的道德教化,在个性化与国际化信息方面有所不足。由此看来,增加儿童媒介尤其是有计划地在农村贫困地区增加媒介或儿童媒介的数量、改善媒介质量及制作促进儿童个性化和国际化的媒介信息增长,将有利于保障我国儿童的媒介接近权和有益信息的知晓权。
    对家长来说,我以为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根据孩子身心发展需要为其提供有益信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是:当孩子处于青春期时(大约11岁至14岁),他们是否得到了他们所需要的信息资料。很多家长不是积极为孩子提供有益信息,而是对孩子接触这方面信息的需要横加干涉。以“影响学习”、“可能学坏”为由,家长没收、禁止孩子接触有关性、青春期的知识。这是剥夺孩子了解自己身体的权利的行为。根据心理学研究,每个年龄段的孩子都有自己的信息需要,所以,西方发达国家专门为青春期的孩子开办有关性知识的电视节目。同时,生活在不同环境中的每个孩子也有自己的特殊需要。家长的任务是了解这些需要,为孩子提供有益身心发展的信息,而不应该对孩子封锁信息,或者只要求孩子接触家长自己喜欢的信息,忽略孩子的自身需要和选择。
    教育是为了个人的充分发展
    我们在谈到儿童信息权时,实际上也涉及了教育目的的问题。因为家长对儿童封锁信息资料的主要理由是:如果让儿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信息, 他们就不会选择有利于提高学习成绩的信息,而要选择其他方面的信息,如 政治、战争、娱乐、体育等。这些信息在家长看来是没什么用的。这类家长在考虑这个问题时,可以说是忽略了一个重大问题,就是“我们的教育目的 究竟是什么”的问题。
    根据《儿童权利公约》,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促进人的充分发展。这种发展体现在人的个性发展、才智发展和身心能力三个方面。我们正在讨论素质教育。对素质教育,不同的人已给出不同的定义。我以为讨论素质教育的定义没有多少意义,关键是要反省我们的教育观念和体制,它究竟在什么方面、为什么和怎样不适合儿童的发展,我们究竟怎样认识儿童的发展,以及儿童应该成长为什么样的人等等。从目前的教育体制来看,我认为最严重的问题是缺少个性教育。
    关于个性,心理学有诸多的学术定义。但一般而言,个性就是个人与他人相区别的特征。在现代社会里,个性象征着自信力、突破力和创新力,这也是为什么现代教育强调个性的原因之一。个性教育承认个体差异,并肯定每个人的存在价值,它将促使儿童、青少年发现自己、了解自己、对自己充满信心、努力发掘自己的潜能,以成长为充分自我实现的、身心健康的人。但是,目前的教育体系强调的是统一,它忽略了个人理解世界方式的差异性,采用统一的教材,统一的进度、统一的教学方式、统一的评价标准,终究使儿童在各方面统一起来。儿童的生活从早到晚、从幼儿园到大学被统一安排了,果儿童希望打破这种“统一”,他们可能会遇到来自学校、家庭等方面的压力。在这种体系下,孩子不会说自己的话,不会用自己的脑子思考,说出来的话总是大人认可的或想听的话,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曾称之为“集体失语症”。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实话实说》的一个关于动画片的节目,当主持人问儿童为什么喜欢看动画片时,许多孩子说是为了“受教育”。孩子们按照统一的标准在塑造着自己,结果失去了自己。我们需要重新思考教育的目标究竟是什么?教育应该使每个人发现自己,充分发展自己的潜能,对自己影响、控制环境的能力感到自信,成为一个更完善的人。应该强调教育不是机器,儿童也不是批量生产的产品。
    鉴于此,教育就不能仅仅成为升学、考试、追求经济效益以及寻找未来满意工作的工具,教育应该充满人文精神。儿童应该在成长阶段学习理解各种文化传统和哲学等各方面的知识,因为只有在更广泛的范围内了解他人,才能更好地认识自己。教育应该开放儿童的思想,鼓励他们对世界的好奇心,鼓励他们去思考各种假设。至于人文学习的目标,哈佛大学校长陆登庭在纪念北京大学100周年的大学校长论坛上指出:“一种最好的教育不仅应有助于我们在专业领域内更具创造力性,而且还应该使我们变得更善于思考,更有追求的理想和洞察力,成为更完美、更成功的人”。
    “玩”是儿童的权利
    与信息权、受教育权相联系,我想提出一个口号,即: “玩”是儿童的权利。诸多教育家已撰文赞同玩,所提出的主要理由是“玩也是学习”。的确,对儿童来说,尤其是幼儿来说,玩就是一种有趣的学习活动。但是,如果“玩”不再是学习时,我们就不应该让儿童玩了吗?所以,我反对当玩是学习时才鼓励儿童玩,根据《儿童权利公约》,玩根本就是儿童的一种权利,与学习并无关联的一种权利。它也许并不有利于学习,但有利于儿童的身心健康。我曾经给一个小学五年级的女孩讲述“玩”是儿童的权利。她惊喜地问:“这是真的吗?”然后看了看总让她做作业的妈妈。妈妈没有说话,转身走了。女孩自言自语地说:“哼,我就知道我妈妈不想知道这些”。我想,所有不想知道这些的父母,现在都应该了解:“玩”是儿童的权利。
    《儿童权利公约》第31条规定:儿童有权享有休息和闲暇,从事与儿童年龄相宜的游戏和娱乐活动,以及自由参加文化生活和艺术活动;“缔约国应尊重并促进儿童充分参加文化和艺术生活的权利,并应鼓励提供从事文化、艺术、娱乐和休闲活动的适当和均等的机会”。我们通常喜欢教导儿童“不要浪费时间”,要“抓紧时间学习”,但这是在剥夺儿童的权利。因为第1条说明:第一,儿童享有休息权和闲暇权;第二,儿童享有娱乐、游戏的权利;第三,儿童享有自由参加文化生活和艺术活动的权利;第四,国家和社会应该尊重儿童的这种权利,并为处于文化条件劣势的儿童提供均等机会。
    在现代社会里,儿童的闲暇必然与使用媒介联系在一起。儿童有休息和闲暇的权利,才有接近媒介的可能,以利用媒介满足其社会学习、娱乐、情感等需要。闲暇意味着儿童有充足的自由支配时间。目前,在家长们、教师们普遍认可儿童应该“抓紧时间”学习的时候,儿童的自由支配时间较少能得到一定保障。1996年全国城市儿童(10--15岁,N=3284)调查表明,儿童自由支配时间平均每日只有约68分钟(不含双休日)。儿童每日课后时间主要用来温习功课,并且超过50%的儿童在完成学校功课后,还要完成父母安排的课外作业。除此之外,儿童还要参加计算机、数学、英语、绘画、书法、钢琴等乐器的学习,其中,近30%的儿童明确表示,“我不愿意学家长为我安排的学习内容”。不难看出,家长和教师并不真正认可“玩”是儿童的权利这一观念,并且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儿童对文化艺术活动的自由选择。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儿童自发地看电视、玩电子游戏等纯娱乐活动被严格限制,而读书、学习使用计算机等得到家长和教师鼓励,因为这种媒介活动“有利于学习”。如这次调查数据说明,高达47%的家长说明他们“为了学习,不让孩        关键词:儿童发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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