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是一门综合性艺术。它综合了音乐、诗歌、戏剧、绘画、杂技等而逐 渐成为独立的艺术。舞蹈的起源比其他许多艺术门类都早,但把它当作一门科学 去进行独立研究,还是现代舞蹈史上的事情。舞蹈,从名称到定义历来都是不大统 一的,欧洲人称之为dance(跳舞),日本人称之为“舞踊”;中国过去在历史上,巫 、舞、武三字都含有舞蹈的意思,乐字有时也是舞蹈的代词。对于舞蹈本质的解 释,古今中外的学者也各有不同,柏拉图说它是“以手势讲话的艺术”;亚里士多 德说它是“借姿态的节奏来模仿人的各种性格、感受和行动”;近代学者又不一 样,日本舞蹈家石井谟说:“决定舞蹈本质的是动律”,美国艺术理论家苏珊朗 格说:“舞蹈是动态形象”,等等。我们认为,舞蹈,按其本质是人体动作的艺术。 从广义上说,凡借着人体有组织有规律的运动来抒发感情的,都可称之为舞蹈。但 作为一种舞台表演的舞蹈艺术,则是通过作者对自然或社会的观察、体验和分析 ,并以精练的典型的动作,构成鲜明的舞蹈艺术形象,反映生活中的人和事、思想 和感情。 舞蹈以人的动作为介体,而动作则来源于人们高度激动的感情,如《毛诗》序 所说:“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 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由于这种特殊性,舞蹈就必然有自己独特的 表现形式和特点。舞蹈包含有 舞蹈表情 、 舞蹈节奏 和 舞蹈构图 三个基本要素。节奏是舞 蹈动作的时间因素,构图是舞蹈表演者的表情和节奏的变化构成的,含有空间因素 ;造型性舞蹈表情是通过舞蹈家创造的人物形象表达人的情感和思想,所以它不同 于一般自然状态下的情绪,亦不只限于面部表情,而主要是通过“力度”、“速度 ”和“幅度”去体现。这些对比的形式和舞蹈的节奏,结合着表情构成了舞蹈上 动的构图。通过动的构图,表达了人物形象特定的思想感情,创造出各种美的舞蹈 想像空间。因此,舞蹈这三要素的互相结合,互相作用,形成了舞蹈艺术独特的表 现形式。舞蹈这三个要素缺一不可,但在不同的 舞蹈形式 中却有不同的侧重。一般自娱性舞蹈多侧重于节奏,而舞台表演的舞蹈则是三者 结合起来,密切不可分的。 舞蹈是一门综合艺术,它不仅包含着音乐和诗歌,还包含着造型艺术。舞蹈表 演者的身体就是活的雕塑,身体上的衣饰是加强人物个性的陪衬。在审美特性上 ,舞蹈不仅能给人以美感,而且还能创造出一种特殊气氛,从动作姿态的构成中使 人辨出我们社会生活中各种真善美与假恶丑的东西,甚至诱发人联想到它的特定 时间和地点,好的舞蹈能使人在视觉上、听觉上以至精神上得到满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