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有关部门的安排,全国每年春季的教师资格认定时间从3月1日开始,至7月20日结束;每年秋季的认定时间从9月11日开始,至12月10日结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市级和县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即教育行政部门)在这两个时间段内自行确定本机构的网上报名时间和认定工作安排。 为保证及时报名,请申请人首先确定应向哪个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即拟申请认定的教育局);其次,向其咨询有关网上报名时间等认定工作安排及相关认定政策;最后,在其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履行相关认定程序。 如何确定应向哪个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以及如何申请、如何报名,请参看本网站“ 申请须知”栏目和“ 申请流程”栏目中的政策解答和网上报名演示。 注:报名网址以申请人拟申请认定的教育局公布的网址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