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幼儿园建设力度,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不断提升保教质量。近日,德州市出台《学前教育园所建设考核办法》。该办法要求,从2012年起,学前教育园所建设项目实行初审和终审结合的验收办法,从组织领导、目标任务、质量管理、教师招聘、建设资金等5方面指标进行考核,年度考核分数占国家和省、市学前教育园所建设专项资金分配分数比例的60%以上;该办法将园所建设完成情况纳入对县(市、区)和乡镇(街道)综合考核体系,作为对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民生工程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从而为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提供了有力政策保障。
该办法还首次将幼儿教师招聘完成情况纳入项目考核范围。
关键词:学前教育幼儿园建设考核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