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市松江区实验幼儿园招生信息:
一、松江区实验幼儿园概况
1、办园基本情况
幼儿园创建于2000年9月,地处松江新城中心区域(松江区南其昌路458弄49号),是一所隶属于松江区教育局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办园等级为上海市一级幼儿园。幼儿园在“快乐启蒙,阳光育人”的办园理念引领下,以课程改革为主线,以“阳光品质”为追求,建阳光管理模式,抓品质教学方法,努力在快乐中追随教育,在教育中体验快乐,培育“健康、智慧、快乐”的儿童。在区级重点课题的引领下,幼儿园立足游戏活动研究,丰富拓展游戏类型与游戏空间、建立健全各类游戏活动运作与评价机制,总结汇编实践经验与研究成果,使游戏活动逐步成为了幼儿园的特色活动。
幼儿园曾获学习型企事业单位、幼儿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花园单位等市级荣誉称号;并获二期课改先进集体、家教工作示范园、十二五家教基地、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学生健康促进工作先进集体、校务公开先进集体、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文明单位等多项区级奖誉;还曾多次获得优秀教研组、教育系统文明组室等区级先进称号。多年来,幼儿园先后多次在全区范围展示交流基础课程实践经验与课题研究成果,在引领辐射姐妹园发展的同时不断自加压力、自我超越,赢得了办园质量和社会声誉的同步攀升。
2、幼儿园收费标准
我园为上海市一级幼儿园,经区物价部门审核批准,幼儿教育保育费标准为:小班中班:每生每月225元;大班:每生每月200元。(《沪松府办〔2012〕32号》)
二、招生对象
出生于2009.9.1--2010.8.31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小班年龄段适龄幼儿:
1、本区户籍,且随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常住于本园信息确认点范围之内。
2、非本区户籍,且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人才引进类《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内/在松办证)、常住于本园信息确认点范围之内。
3、非本区户籍,且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购房并常住于本园信息确认点范围之内。
三、招生范围
1、按下列条件依次满足:
(1)持有本区四所街道户籍且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购房于本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2)持有本市而非本区四所街道户籍且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购房于本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3)持有非本市户籍且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购房于本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2、有关说明:
(1)招生范围以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在本学区持有的产权房地址为准;幼儿的户籍原则上须跟随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房产所有权若属入园幼儿直系亲属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原则上需祖孙三代户籍同在一张户口本上,以房产地址为准。
(2)户籍迁移、购房、动迁以及其他各类有效证明或证件的办理截止期原则上为2013年4月30日。
(3)申请入园幼儿的法定监护人所持产权房证明为购房预售合同和房价总金额发票原件的,原则上参照房产证类型执行(截止期也为2013年4月30日)。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可享受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同等待遇:①.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人才引进类《上海市居住证》;②.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上海市蓝印户籍。
(5) 现役军官、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需在松入园的,参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6) 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已在松江辖区内购房并愿意入相关区域公办园的港、澳、台地区及外籍人士子女,参照非本市户籍幼儿及本市有关规定相对就近安排入园。
(7) 智力、听力等有障碍且需接受特殊教育的适龄幼儿,可到松江区辅读学校咨询或登记。
四、招生时间
1、网上申请时间:2013年3月11日至2013年4月10日
2、信息确认与材料审核日期: 2013年 5月11日、12日
有关说明:
(1)已在网上申请成功且符合条件的小班幼儿家长,务必按时到确认点(幼儿园)进行信息确认与材料审核,否则相关入园信息将视作无效。(即不来园确认信息的,网上申请不予作数)
(2)未在网上申请的小班幼儿家长可于 “信息确认与材料审核”时间到确认点(幼儿园)办理现场补申请与材料审核。
(3)信息确认范围:江中居委会、江虹居委会
(4)请家长于当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来园办理,无需过早来幼儿园排队。
3、录取范围公告日期:2013年5月30日起(公告一周)
4、发放录取通知书日期:2013年6月8日
五、报名地点
松江区南其昌路458弄49号 松江区实验幼儿园
六、报名时所需材料
1、提交《2013年松江区学前教育阶段新生入园申请信息确认表》(网报的可直接打印后带来;未网报的可于现场补申请与材料审核时填写)[见附件]
2、持有本市户籍(包括本区户籍、外区县户籍)的适龄幼儿,所需材料: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卡、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的房产证。
3、持有外省市户籍的适龄幼儿,所需材料:
(1)父母一方持“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的,需:①户口簿、②儿童预防接种卡、③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的房产证、④有效期内的人才引进《上海市居住证》(主证者须为父母一方,编号CW9开头)及领证副联、⑤上海社保缴费记录(一年或以上)等。
(2)父母一方持一年期“上海市居住证”的,需:①户口簿、②儿童预防接种卡、③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的房产证、④就业类(CW0开头)或投靠类(CW5开头)《上海市居住证》(一年期,主证者须为父母一方)、⑤上海社保缴费记录(一年或以上)等。
(3)父母一方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需:①户口簿、②儿童预防接种卡、③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的房产证、④《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续签一年及以上,主证者须为父母一方,主卡编号LS开头)、⑤上海社保缴费有效记录(一年或以上)等。
4、持有港、澳、台地区户籍及外国籍的适龄幼儿,所需材料:
①护照等户籍证明、②儿童预防接种卡、③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的房产证、④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的出入境证明、在松任职或就业证明、在松一年或以上居留许可证明等。
七、注意事项
1、请家长带好相关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信息确认与材料审核,逾期不再办理。
2、网上申请信息不作为入园依据,须以现场确认的为准(务请网报幼儿家长按时来园办理信息确认与材料审核)。
3、“2013年松江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详细信息,请查询松江教育信息网(
http://www.sjedu.cn)。
4、本园招生实施细则等详细信息,请查询幼儿园网:
http://www.syyey.com 5、本园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咨询热线:67712944
咨询时间:下午13:00-16:00(周一至周五)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松江区实验幼儿园。
请广大家长在看到公告后将相关信息相互转告,同时希望本次招生工作能得到各位家长的理解、配合与支持!